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謝財旺、郭清華、李文正、黃麗招、蔡育輝、杜素吟、曾王雅雲、蔡育輝、施重男、陳特清 
案由
建請於南區三官路與健康路二段十字路口裝置監視錄影系統,確保行車安全並可提供行車事證。 
說明
南區三官路與健康路二段十字路口為丁字路口,而該路段車輛進出頻繁肇事機率高,事故發生後取證不易,故宜裝置監視錄影系統,確保行車安全並可提供行車事證。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3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58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2.06.10府警保字第1020521062號函復: 一、於經查距上路口約100公尺處(夏林路、五妃街口)有1組監錄系統10支鏡頭,另於距離約150公尺處之(健康路、金華路路口)於101年新增1組15支鏡頭,以及距離約200公尺處之(健康路、國華街口)於100年新增1組8支鏡頭。 二、本市監視錄影系統建置藍圖,係於轄內414處重要路口,分3年編列預算逐年建置完成。而對於短期治安、交通安全等有急迫性處所,本府警察局於今(102)年有採購移動式監視錄影系統,因應有需求地區之裝設。

本府警察局於102年有採購移動式監視錄影系統,已於102年8月26日完成數量及功能驗收,將於近期內聯絡里長、建議人及轄區分局至現場會勘,並擇於重要路口或治安要點裝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