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3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啓維
- 連署人
- 沈家鳳、蔡蘇秋金、林宜瑾、鄭佳欣
- 案由
- 公所應主動認養轄內閒置公有土地做為親子休閒綠地。
- 說明
一、政府單位多如牛毛各自為政,把公有地圍起來造成閒置,還要派人整理維護,實在浪費資源。
二、這些土地也是取自於人民,政府本應把圍牆拆掉還地於民,由公所認養帶動地方發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2283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12月26日1080012586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81493835號函復: 本府就「公所應主動認養轄內閒置公有土地做為親子休閒綠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現行空地認養之作法係由各區公所依據轄內閒置空地現況評估使用效益及可投入之資源條件辦理空地認養,並輔導所屬里、社區、團體等依規定積極申請,透過地方社區團體的參與讓空地之利用得與 地方發展相結合。 二、為活化本市閒置公有土地提升利用率,將請各區公所清查轄內公有空地,並評估其認養規劃親子休閒綠地之可行性,積極媒合地方社區、民間團體及企業等認養維護,提供民眾更多元之休憩場所。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