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連署人
林志展、李宗翰、謝舒凡、朱正軒、蔡筱薇、林依婷、郭鴻儀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設置住宅用火警警報器補助數量提升為兩顆。 
說明
  1. 南市多起憾事皆因半夜三更突發之火災,家中成員熟睡之情況底下,無法馬上反應立即撲滅火勢或者逃生,而導致被火海吞噬生命。
  2. 目前南市補助住宅用火警警報器數量為單顆,建議裝設於寢室或者梯間,卻往往忘了廚房才是最容易起火之所在。
  3. 建請市府針對設置住宅用火警警報器補助數量提升為兩顆,除了原定補助一顆外,增加一顆定溫式火警警報器並且設置於廚房。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10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設置住宅用火警警報器補助數量提升為2顆」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市補助住宅用火警警報器訂定有「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度推廣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補助資格主要以避難弱勢族群與高危險住宅等為主,其優先對象如下: (一) 住戶:低收入戶、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長者。 (二) 住宅類型:5樓以下,30年以上公寓大廈、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鐵皮屋、木造建築物、居家曾發生火災事故者、資源回收用途之住宅、住宅式宮廟、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之住宅、具少數民族身分者、其他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之住宅。 二、本府消防局113年度編列新臺幣(下同)140萬元預算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共5,000顆,另有捐贈案100顆,共計5,100顆,截至6月底止,已完成補助3,068顆。 三、114年度預計編列280萬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延續推廣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待避難弱勢族群與高危險住宅補助完成後,再另行針對補助住宅第2顆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定溫式)事項併入補助執行計畫考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