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東區的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住家騎樓停車問題。
- 說明
根據《民法》第765條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而騎樓保留1.5米外的空間,應讓所有權人自行使用。
相關單位應提出一致的配套措施,如合法性、課稅、設計規範不會影響通行,再透過管理的方式解決此問題,對於公、私領域模糊地帶的騎樓地做適度規範或釐清。
建請市府針對東區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等特定路段考量地方住家騎樓的需求,採取因地制宜的方法。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9/0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9/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9/1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831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10月15日府交停工字第1101257074號函復: 針對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等特定路段住家騎樓停車需求,本府交通局於110年10月1日與工務局、都市發展局、警察局、東區區公所召開會議共同研商,有關本市騎樓開放停車之執行方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之規定,並循既有遇案處理原則,倘騎樓之寬度扣除機、慢車停車位後,可供行人通行之連續淨寬至少大於1.5公尺以上,由相關單位共同會勘並凝聚共識後,於騎樓設置標線另行規定機車停車處所。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