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曾培雅 
案由
東區的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住家騎樓停車問題。 
說明

根據《民法》第765條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而騎樓保留1.5米外的空間,應讓所有權人自行使用。

相關單位應提出一致的配套措施,如合法性、課稅、設計規範不會影響通行,再透過管理的方式解決此問題,對於公、私領域模糊地帶的騎樓地做適度規範或釐清。

建請市府針對東區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等特定路段考量地方住家騎樓的需求,採取因地制宜的方法。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1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831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0月15日府交停工字第1101257074號函復: 針對東光路、莊敬路、東平路等特定路段住家騎樓停車需求,本府交通局於110年10月1日與工務局、都市發展局、警察局、東區區公所召開會議共同研商,有關本市騎樓開放停車之執行方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之規定,並循既有遇案處理原則,倘騎樓之寬度扣除機、慢車停車位後,可供行人通行之連續淨寬至少大於1.5公尺以上,由相關單位共同會勘並凝聚共識後,於騎樓設置標線另行規定機車停車處所。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