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12/15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09154059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臺南市廚餘廢液前處理設施補助計畫」經費新台幣80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672萬元;市配合款12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11日環署督字第109118877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

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

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

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為縮短廢液運送距離,減少碳排放量及清運成本,旨揭計畫經環保署核定經費計新臺幣8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672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28萬元整)。

四、本案因中央核定預算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2月1日第4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提案附件
市提附4件.pdf
 
一讀日期
2020/1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21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2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307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