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9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2/04 
來文字號
府衛企字第102107222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法務部增列核定本市103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辦理強化藥癮者追蹤輔導處遇計畫」經費新臺幣49萬1,592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3萬1,000元整,市配合款36萬592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02年10月08日法保字第102055144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需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原核定541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150萬元整,市配合款391萬5,000元整),已納入103年度預算,依法務部102年10月08日法保字第10205514440號函重新核定,總經費修正為590萬6,592元整(中央補助163萬1,000元整,市配合款427萬5,592元整),增加部份為49萬1,592元整(中央補助13萬1,000元整,市配合款36萬592元整),未納入103年度預算,擬提墊付案。

(二)本案經費由法務部103年藥癮者輔導處遇計畫支付27.61%,另72.39%經費由103年-衛生業務-心理衛生管理業務費(市預算)項下支應。

(三)計畫內容:藥癮戒治需長期的心理社會復健,為使藥癮者順利復歸社

會,毒防中心藥癮者輔導個案管理師針對列管之藥癮者,辦理各項追蹤輔導措施如:出監所前銜接輔導、出監所後電訪、家庭訪視(包含協尋失聯藥癮人口及瞭解案家實際需求提供服務等功能)、提供藥癮者戒癮治療、就醫、就業、就學及就養等各項轉介服務、辦理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以團體方式建立藥癮者家人支持藥癮者戒毒之家族動力、培訓志工協助藥癮者等各項工作,協助藥癮者回歸正常生活以復歸社會。

四、本案業經於102年12月4日第1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172號 
執行情形
1.經議會修正通過本預算之編列,於今年度辦理追加預算。 2.目前簽核辦理該計畫人員招聘事宜。 ﹝照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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