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3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
- 案由
- 建請市府提撥預算,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針對本市運動場館營運盤點,並制定老舊或閒置場館活用計畫。
- 說明
- 本市111年7月成立體育局,為重視體育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更迎接舉辦112年全國運動會,目前已有14處運動場館修繕工程積極整備中。而本市有多處運動場館面臨老舊或目前已遭閒置許久,如仁德運動公園游泳池等,亟待改善。
- 本市對於運動發展重視,卻無理論與數據依據,以致發展不均等問題。以臺北市為例,於107年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針對所有經營營運做整體評估調查,內容包括市場需求調查、深度訪談、焦點論壇、環境分析、設備體檢等項目,提供場館具體改善方向與理論依據,包含整體臺北市的關聯性運動場需求。
- 建請本市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針對本市運動場館營運、改建、活化、利用等,做專業性評估及具體建議。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8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撥預算,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針對本市運動場館營運盤點,並制定老舊或閒置場館活用計畫。」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依據「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每年於轄區內辦理公共運動設施管理維護情形之考核,以確保公有運動設備之效益及安全,考評項目包含: (一) 運動設施營運管理維護計畫及使用情形。 (二) 公共運動設施之設置,是否符合建築相關法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相關法規、性別平等原則及各國際單項運動協(總)會公告之各級運動賽事場地規格相關規範。 (三) 公共運動設施之空間及動線規劃、運動器材設備之配置,是否妨礙民眾之進出及使用。 (四) 公共運動設施是否於出入口及適當動線處標示下列資訊,供使用者知悉。 (五) 消防器材之檢查及維護之辦理情形。 (六) 運動設施清潔及環境衛生辦理情形。 (七) 運動設施若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者,了解原因、評估及協助輔導其活化、轉型或報廢拆除,且追蹤列管其活化辦理情形。 二、 另體育局將參考其他縣市經驗,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針對本市運動場館營運、改建、活化、利用等,做專業性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