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連署人
李宗翰、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沈震東、蔡旺詮 
案由
龍崎區中坑里大溪橋上游護岸,因野溪邊坡崩塌,目前沖蝕成凹岸部分約150米長且臨近區道163,危險且危及道路,請市府儘速改善。 
說明

一、本案於108年8月8日南龍所農建字第1080552857號函向水利局提報改善計畫,經費380萬7,000元整。

二、已於108年8月23日現勘完成,因凹岸臨近163號道,優先單側護岸施作與大溪橋銜接,護岸長度約300米,工程費改為850萬元並錄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5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7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20日府水保字第1090130580號函復: 一、 水利局108年8月23日勘查:目前沖蝕成凹岸部分約150米長且臨近區道163,危險且危及道路,工程費約380萬元;長期治理需施作護岸300米長需工程費約850萬元。 二、 本工程尚符合「臺南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審查作業要點」,且提案案件係屬復建、改善工程,為妥運用本府編列有限預算財源,有關本案工程建議案將錄案視符合公眾使用、公共安全、土地同意使用及災害急迫性等條件,統籌納入年度預算並依排定優先順序研議辦理並且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治理。 三、 承蒙貴席對於本市龍崎區崎頂里崎頂崩塌地辦理擋土牆改善工程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