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5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辦理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一般型計畫第1波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經費新台幣2,463萬元(中央補助2,063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3月20日路監運字第103100200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中型巴士7輛(每輛補助135萬元)及低地板公車5輛(每輛補助223萬6,000元),共計補助2,063萬元。

(二)又為推動本市發展無障礙公共運輸系統,前揭5輛低地板公車,擬由本府交通局增加每輛80萬元補助,共計400萬元整。故「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經費總計新台幣2,463萬元整(中央補助2,063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

(三)本案2,463萬元經費,其中中央補助之2,063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交通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3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本局配合增加400萬元整部分,亦於103年度追加預算辦理追加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3月26日第153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 貴會審議。

 
辦法
敬請 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1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30002110號 
執行情形
本案新營客運7輛中型巴士、5輛低地板公車已與車體廠辦理簽約,刻正打造車體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