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5/07/21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410532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為促進將軍漁港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增加收益,辦理本市將軍漁港水產加工二用地公開標租案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敬請審議。 
說明
  1. 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2. 旨案用地為將軍區山子脚段3535-50地號市有土地(面積17,338.85平方公尺),經行政院107年7月25日院授內地字第1070051206號函核准辦理土地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在案,並於4年內完成處分。
  3. 旨揭土地租予許○德,惟許君因故於114年2月24日申請退租,經本府確認現地已騰空返還,遂依契約於114年4月29日函予許君沒收履約保證金及今年度租金追繳。
  4. 惟旨案經行政院核准已逾4年處分期限,為促進市有土地利用、增加市庫收益,爰重新申辦處分,以辦理上開土地標租案(租期20年)及核發土地使用同意書。
  5.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辦理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