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通龍 
連署人
方一峰、林阳乙、蔡旺詮 
案由
六甲區赤山段218地號土地已無通行之需求,請辦理現勘確認並同意標售,便利周邊土地之開發使用。 
說明

一、赤山段21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地目為道,現況已無通行之需求。

二、由於該筆地號切割臨路土地,造成該區域建築發展受限,因經多年鄰近土地已經整合使用,該通路已無通行必要。

 
辦法
儘速現勘確認並標售。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80005456號 
執行情形
108.07.19臺南市政府發文字號府財產字第1080829324號函回覆: 本府就「六甲區赤山段218地號土地已無通行之需求,請辦理現勘確認並同意標售,便利週邊土地之發開使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說明: 一、六甲區赤山段218地號市有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依縣市合併清冊本市六甲區公所查註為道路(鄰近中山路35巷),為公用土地,爰管理機關為本市六甲區公所。 二、本府財政稅務局7月18日邀集管理機關六甲區公所辦理現勘,現況該市有土地已無供公眾通行之事實,且多戶民宅有使用該案地之情形(如附件),案地使用分區既為住宅區,且已無公用通行之需,爰將依本市市有不動產管理機關權責劃分原則第4點規定移交本府財政稅務局接管,後續由該局依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制條例第50條、第51條規定研議辦理土地出售事宜,以達土地合併使用之效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