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5/09/10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14125562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內政部補助「玉井區玉井玉田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及「鹽水區水秀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2案,總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420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400萬元,巿府配合款1,020萬1,000元)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1,420萬1,000元,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由公所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4年7月30日台內民字第1140221353號函暨114年8月20日台內民字第11401353831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巿「玉井區玉井玉田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及「鹽水區水秀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2案,總需求經費為1,420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400萬元,巿府配合款1,020萬1,000元)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1,420萬1,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由公所辦理轉正
- 各案補助款與巿府配合款說明如下:
-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9月9日第714次巿政會議通過。
-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依據內政部核定函,至遲於114年12月底前完成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或統包工程發包,如未依限辦理補助經費無法保留。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由公所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10/22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0/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