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案由
- 建請警察局消防局加強心理諮商輔導追蹤機制,建構消防局警察局心理安全網,降低疑有類似身心症員警、消防人員蓄意自我傷害之任何可能。
- 說明
須針對已知身心症警員、消防人員,預防、救援即時給予有效身心醫療與資源介入措施,求救管道個案關懷輔導持續追蹤探訪,電話諮商關懷追蹤介入加以定位,來降低自殺憾事發生。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89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警察局及消防局加強心理諮商輔導追蹤機制,建構消防局及警察局心理安全網,降低疑有類似身心症員警、消防人員蓄意自我傷害之任何可能」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於心理輔導三級防處機制架構下,推行各項諮商輔導工作,包含初級事前預防(基層巡迴宣導、心理師駐點、辦理大型講座及中小型衛教團體);次級事中危機處理(單位反映或主動求助者立即關懷並轉介諮商、開放同仁自行預約諮商以達完全匿名保密);三級事後追蹤處遇(定期清查列冊對象並安排諮商、特殊重大事件創傷後心理諮商與復原)。 二、透過以下具體作法掌握具身心風險對象: (一)每半年函文各單位清查心理輔導列冊對象,列冊人員除由諮商業務承辦人關懷晤談外,更安排心理諮商,並視需求協助就醫治療或轉介其他社會資源。 (二)平時遇有單位反映或主動求助之同仁立即啟動關懷輔導機制,並視同仁需求轉介諮商或提供其他社會資源。 (三)以上關懷對象無論各單位是否有提報列冊,皆會持續追蹤關懷提供支持力量,甚或視情況與家屬保持聯繫,確認關懷對象於非職場環境之狀態是否穩定。 (四)另為避免同仁擔心被標籤化而隱瞞自我身心狀態,警察局自107年起便開放同仁自行預約心理諮商,以達到完全匿名保密效果,自推行以來同仁踴躍運用(111年自行預約同仁359人,經詢警政署111年全國僅本府警察局自行預約超過100人)。當心理師評估匿名求助對象有自傷傷人之虞,將打破保密原則立即反映本局,以利後續各方資源同時提供協助。 三、為使警察局心理輔導機制更臻完善,除持續推行原有之各項心理輔導工作項目,更規劃精進作為如下: (一)加強巡迴宣導工作:除基層外勤單位外,應納入內勤業務單位以提升宣導廣度,另邀請心理師共同走訪宣導以加強宣導深度。 (二)規劃辦理諮商業務承辦人員專業知能研習課程,以增強危機辨識敏感度、關懷晤談技巧及資源媒合轉介之能力。 (三)加強與「衛生局」橫向聯繫合作:結合衛生機關自殺防治工作之專業性,採行衛生局建議,推廣同仁使用「心情溫度計APP」,檢測出高風險對象將直接連線雲端,由衛生局專員直接聯繫關懷並適時轉介資源,另發掘風險立即填報「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衛生局將立即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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