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
- 連署人
- 黃麗招、陳秋宏、謝舒凡、李宗翰、沈家鳳、朱正軒、周嘉韋
- 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體育人才回流」專案計畫,俾利持續培養本市體育人才與體育教育事業發展。
- 說明
- 臺南市諸多體育選手對於體育項目著具貢獻,包含於選手、教練,在國內外各級賽事,皆有亮眼表現。
- 鑑於體育選手之培養不易,經驗傳承更是體育培訓的重要力量,體育選手退役後轉任教練或參與體育推廣,乃各縣市必爭之體育軟實力;留才即是興市之本,優秀體育人才留任,攸關運動發展的未來。
- 建請市府研議規劃「體育人才回流」專案計畫,鼓勵臺南子弟返鄉擔任教練、講師、或基層指導人員,持續為本市體育做出貢獻,為本市體育發展扎根立本、永續精進。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2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