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蔡蘇秋金、陳秋宏、沈家鳳、陳皇宇、李宗翰 
案由
建請研擬針對德州撲克、麻將館、棋牌社等營業場所,應遠離學校1000公尺以上。 
說明
  1. 休閒活動場館業作為登記營業項目的休閒會館、麻將會館、棋牌社等,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全市在2020年僅407間,今年則有多達783間,許多棋牌社、休閒會館就開設在學區、住宅區等。
  2. 建請將此業別訂定自治條例規範,遠離學校1000公尺以上,並採實質審查方式,符合各相關局處的規定才核准登記,以遏止變相營業的不法行為,端正社會風氣。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098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研擬針對德州撲克、麻將館、棋牌社等營業場所,應遠離學校1000公尺以上」案,敬答覆如下: 一、 因涉及可能危害兒少身心健康,將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規定之精神,本府經濟發展局將研議訂定本市自治條例,限制實質經營棋牌、麻將會館等休閒活動場館業應符合學校一定距離之規定;自治條例尚未核定發布前,將採商業(公司)申請登記經營「休閒活動場館業」進行實質審查方式辦理,經符合各相關局處規定始核予登記。 二、 如有接獲本府警察局查報疑似有涉賭之麻將會館或棋牌社業者,將併同納入本府特定行業公共空間安全聯合稽查行程前往查察,並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管範疇核處。 三、 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