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9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易瑩 
連署人
吳禹寰、周奕齊、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育輝、沈家鳳、洪玉鳳、林美燕、蔡旺詮 
案由
建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本市除草工程訂定相關防護措施規定,以維護公共工程安全。 
說明

一、各地除草工程屢傳施工意外,在未做好施工防護下,時常發生碎石、除草機具刀片飛濺之意外,不僅無法保障工程人員施工安全,更有可能造成一般民眾生命財產之危害,產生公共安全疑慮。

二、除草工程安全,國內以雲林縣斗六、花蓮縣轄內清潔隊為例,皆有施工同時搭配防護網甚或行動護網車之防護;國外以日本為例,除草工程包含防護碎石、除草機具刀片飛濺之必要措施早已是施工標準配套。

三、建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本市除草工程訂定相關防護措施規定,以維護公共工程安全性,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維護施工人員職業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745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10年9月11日府環勞字第1101097981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本市除草工程訂定相關防護措施規定,以維護公共工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環保局業依職安法相關規定訂有割草標準作業規範並推動執行,除明確規範同仁於執行割草作業時,應佩戴防護手套、護目鏡、割草全罩式安全護罩等防護具,以確保作業安全外;亦有規範作業前須先檢查作業區域,移除可 能碎石等異物,作業時應注意地面平整度,以免刀片鬆落 或飛濺打傷市民及其物品。 二、 本府環保局會就人力機具與業務執行現況,進一步針對割草作業時搭配防護網等相關措施,進行作業方式之討論, 並提報至本局職安委員會審議後,據以修正割草標準作業規範。 三、 本府環保局會加強對同仁進行勤前教育訓練,敦促同仁落實遵守本局之各項作業規定,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 提升同仁作業之安全性,減少職業災害的發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