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10/23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08100894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09年「臺南市沼液處理設施建置工程評估規劃計畫」經費新臺幣3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302萬4,000元整,市配合款計57萬6,0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23日環署督字第108006245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為先行規劃未來如設置生質能中心後所產生沼液之處理方式,本案擬評估臺南市轄內可協助處理沼液之滲出水或污水處理設施及沼液再利用可行性,旨揭計畫經環保署核定經費計新臺幣3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302萬4,000元整,市配合款計57萬6,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9月10日第40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192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