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
- 連署人
- 鄭佳欣、黃麗招、邱莉莉、楊中成
- 案由
- 建請市府將原第二幼兒所拆除並改建為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
- 說明
一、原第二幼兒所舊址於台南市南區尊南街55號,幼兒園已搬遷新址多日,舊址空間閒置造成空間浪費。
二、原第二幼兒所位處金華市場內,周邊缺乏停車場,導致停車亂象多。
三、建請市府將原第二幼兒所拆除並改建為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4/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4/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5/03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360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29日府交停管字第1080598553號函復: 1、 因應金華市場區域之停車需求,本市於周邊共已設置405席汽車停車位,其中路外停車場有新孝路停車場、新興路停車場及金華路一段484巷99弄停車場等,可提供176席汽車停車位;路邊停車位則於新建路、新建路3巷、金華路、健康路等路段劃設229席汽車停車位。 2、 查原第二幼兒園位處住宅區用地,其地面上除有既存校舍建築物,另尚有鹽埕國宅社區之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之地下建築物,為避免校舍建築物拆除作業及未來闢建停車場使用影響地下建築物結構安全,爰將由本府權責機關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結構安全評估,並待相關拆除作業完成後,續由交通局研議評估闢建平面停車場之可行性。
一、經本府都市發展局委託專業單位進行評估,於108年6月20日、7月26日再開會討論,結論摘要如下: (一)在無地下室結構設計圖評估結構強度情形下,幼兒園拆除後,地上層不建議供作停車場使用。 (二)第一階段請教育局先拆除地上建築物;第二階段地下層社區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之使用權,由都市發展局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案地(鹽埕段290-716地號)辦理土地更名登記可行性。 二、建議案地如經拆除後因有基礎地樑等設施,考量地上物與地下層結構課題,暫不宜開闢為停車場使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