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3/15 
來文字號
府都景字第106029226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6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案經費新台幣3,000萬元(中央補助金額為2,250萬元,市配合款750萬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6年3月9日營署道字第1061003775號函。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為中央核定「新營鹽水糖鐵自行車道通勤綠廊第3期工程」案,總執行金額為3,000萬元(中央補助金額為2,250萬元,市配合款75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3月15日第28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1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208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