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4/13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總字第107042078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項下子計畫『營造優質運動場館設施計畫』之「仁德區中洲體育公園棒球場改善工程」案,經費1,293萬元(中央補助款840萬元,市配合款453萬元),為利執行及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3月6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7000524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由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仁德區中洲體育公園棒球場改善工程」案,總計畫經費計1,293萬元(中央補助款840萬元整,本府配合款編列453萬元整),依體育署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7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4月12日第332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73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