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方一峰、尤榮智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府完善市立高中專任輔導老師機制,落實高中學生之輔導。 
說明
  1. 高級中等學校專任輔導教師,應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教師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教師證書。
  2. 輔導老師應協助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資源轉介或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學生,並進行成果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等工作,現臺南市立高中沒有編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81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完善市立高中專任輔導老師機制,落實高中學生之輔導」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 二、目前本市市立4所完全中學高中部,其中3所均至少編制1名專任輔導教師,且皆由具合格教師證者擔任;其餘1所尚未編制,由國中部輔導人力支援。 三、因高中專輔教師人事費用皆由本市自籌,所缺員額本市將評估財政狀況後盡力補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