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7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方一峰、尤榮智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請市府完善市立高中專任輔導老師機制,落實高中學生之輔導。
- 說明
- 高級中等學校專任輔導教師,應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教師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教師證書。
- 輔導老師應協助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資源轉介或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學生,並進行成果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等工作,現臺南市立高中沒有編制。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81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完善市立高中專任輔導老師機制,落實高中學生之輔導」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 二、目前本市市立4所完全中學高中部,其中3所均至少編制1名專任輔導教師,且皆由具合格教師證者擔任;其餘1所尚未編制,由國中部輔導人力支援。 三、因高中專輔教師人事費用皆由本市自籌,所缺員額本市將評估財政狀況後盡力補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