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要求農業局加強輔導傳統畜牧業轉型現代化,減少臭味產生,提升周遭生活品質。
-
說明
- 因市府自治條例通過,養雞場距離住宅區需有400公尺以上之距離,建請農業局加速盤點相關違規隻飼養場域,以維民眾居住品質之要求。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農業局110年12月20日府農畜字第1101549543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要求農業局加強輔導傳統畜牧業轉型現代化,減少臭味產生, 提升周遭生活品質。」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輔導傳統畜牧業轉型現代化經營管理,本府農業局每年均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爭取污染防治設備,今(110)年共爭取 21 項計新臺幣約2,000萬元協助畜牧場改善,冀望透過源頭管理、落實改善,徹底降 低嫌惡設施對於環境衛生的影響,同時提升社區民眾的生活品質。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提升國內養豬產業競爭力,自 110 年起推動四 年「擴大養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計畫,從畜舍改建、智 慧省工設備的補助,提升產業競爭力。本府農業局為積極協助本市 養豬場,今年爭取新臺幣近 1 億元,協助 82 場養豬場由密閉水濂式 高床畜舍改建、廢水處理設施改善與超音波測孕儀等項目,共同協 助養豬場轉型,大幅提升場內的污染防治量能,符合環保法規規範,
減少污染。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