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秀珠 
連署人
洪玉鳳、黃麗招、李坤煌、杜素吟 
案由
建請本市將麻豆區北勢寮段地號1264、1265土地,回復原有地籍位置。 
說明
水利局於99年進行河道疏濬時,因沒有測量,造成河道位置佔有私有土地,經地主反應,希望透過土地鑑界回復原地籍位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儘速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2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依提案內容說明所示,係旨揭地號所有權人認為水利局於99年間進行河道疏濬後,河道位置佔用其私有土地,需依地籍返還其私有土地,案經電詢本市麻豆地政事務所,旨揭地號土地於100年7月4日經該所辦理鑑界複丈在案,與旨揭地號土地相鄰之河道坐落地號為同段1039-2地號,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是以,本案既經鑑界複丈完竣,確認土地界址後如有鄰地佔用情事,應屬私權爭議,需與相鄰土地之所有權人協調或經由司法解決。另送本府財政處請協助查明該河道疏濬後之位置是否有佔用鄰地之情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