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盧崑福、蔡淑惠 
案由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以便有足夠空間供學生共同參與大型活動之用。 
說明

一、查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師生近9百餘人,又因腹地不足,並無其他閒置空間,足使師生共同參與大型活動。

二、為求學生有足夠空間,共同參與大型活動暨五育均衡發展,又為達空間之有效利用,故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以解決附設幼兒園師生活動空間不足,致無法共同參與大型活動之窘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5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8日以府教永字第1060772516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拆除重建案進度,預定於106年8月1日竣工。 二、經查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幼生核定數計60人,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10條室內活動室規範,一人2.5平方公尺,應設150平方公尺之活動室,現行幼兒園空間量體計有2間教室及1間多功能教室,該規劃已達法規空間規範。 三、幼兒園興建規劃業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檢討戶外活動空間、衛生、淋浴設備等附屬環境設施,現行幼兒園興建量體應堪以負荷園內師生活動需求。 四、又依據前開標準規定幼兒園及其分班,應先使用地面層1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2樓,2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3樓…。該校幼兒園預定立案於1樓,倘2、3樓尚有使用需求需擴充、充實,應依「直轄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向教育局辦理需求評估並獲准後,始得進行空間擴充等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