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盧崑福、蔡淑惠
- 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以便有足夠空間供學生共同參與大型活動之用。
- 說明
一、查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師生近9百餘人,又因腹地不足,並無其他閒置空間,足使師生共同參與大型活動。
二、為求學生有足夠空間,共同參與大型活動暨五育均衡發展,又為達空間之有效利用,故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以解決附設幼兒園師生活動空間不足,致無法共同參與大型活動之窘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5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8日以府教永字第1060772516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經費,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三樓增設多元化教室」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拆除重建案進度,預定於106年8月1日竣工。 二、經查三村國小附設幼兒園幼生核定數計60人,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10條室內活動室規範,一人2.5平方公尺,應設150平方公尺之活動室,現行幼兒園空間量體計有2間教室及1間多功能教室,該規劃已達法規空間規範。 三、幼兒園興建規劃業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檢討戶外活動空間、衛生、淋浴設備等附屬環境設施,現行幼兒園興建量體應堪以負荷園內師生活動需求。 四、又依據前開標準規定幼兒園及其分班,應先使用地面層1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2樓,2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3樓…。該校幼兒園預定立案於1樓,倘2、3樓尚有使用需求需擴充、充實,應依「直轄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向教育局辦理需求評估並獲准後,始得進行空間擴充等事宜。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