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辦理並領取身障手冊時,同時給予身心障礙鑑定表。 
說明
  1. 目前因南市申辦業務電子化較不完全,辦理並領取身心障礙手冊時並無同時提供身心障礙鑑定表,不僅需額外申請更迫使民眾重新跑流程,徒增許多手續。
  2. 建請市府針對辦理並領取身心障礙手冊同時給予身心障礙鑑定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601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辦理並領取身障證明時,同時給予身心障礙鑑定表」案,敬答覆如下: 一、現況民眾如因訴訟、保險、異議複檢等需求,需申請身心障礙 鑑定表影本,可攜帶身心障礙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或除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印章、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等,逕向區公所或社會局提出申請,社會局調閱印出後以掛號逕寄至身心障礙者,查身心障礙鑑定者平均每月450件,每份鑑定表約45頁,另每月提出申請鑑定表影本平均3份。 二、為減少民眾奔波,並考量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需取得民眾申請文件,社會局已規劃於民眾領取身心障礙證明時可同時臨櫃掃描Qrcode或紙本填寫鑑定表影本申請書,本局依申請書調閱影本後逕掛號或以電子郵件寄予申請人。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