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連署人
- 林志展、唐碧娥、劉正昌、蔡蘇秋金、王錦德、呂維胤、邱莉莉、郭清華、侯澄財
- 案由
- 建請民族事務委員會積極爭取確保平埔族人權益,並增編預算把餅做大,在照顧西拉雅平埔族人之外,同時保障現有原住民族人的福利。
- 說明
一、此際政院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目前於立院排審。
二、此次修法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並規定「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
三、民委會應為西拉雅族爭取,各項權利、福利和參政權等,應盡可能與現有原住民族一致。
四、政府應追加預算把餅做大,讓所有族人能共同歡喜迎接西拉雅族加入原住民大家庭。
- 辦法
- 同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2/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8590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18日府族綜字第106133404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民族事務委員會積極爭取確保平埔族人權益,並增編預算把餅做大,在照顧西拉雅平埔族人之外,同時保障現有原住民族人的福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在中央研議修正「原住民身分法」之際,本府亦積極為西拉雅族爭取各項權益。 例如歸納、盤點原住民族相關權利法規共計284條,其中包含憲法1條、法律81條、行政命令202條。對此,本府將瞭解族親需求,就權利法規之必要性排列優先順序,並籲請中央依期程修訂相關法規,保障本市西拉雅族人權益。 參政權部分,考量立法委員席次須待修憲促成,賴前市長曾建議,過渡期暫宜以政黨不分區立委給予「平埔原住民」代表席次權宜。106年9月29日,總統府召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3次會議時,平埔族群南區代表──萬淑娟委員建言未來憲政改革推動過程中,能將平埔族群權利納入。 至於地方民意代表席次,業建請內政部俟「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通過,增訂「平埔原住民」法源依據後,據以修訂、通盤檢討「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據本市戶政單位資料,西拉雅族人口數(約1萬2,640人),待「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通過,本府將配合中央修法期程,研議、推動相關權益政策。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