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許又仁
- 連署人
- 鄭佳欣、邱莉莉、吳禹寰
- 案由
- 108課綱要求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以提升教學専業能力,建請市府教育局依法從小一、國一及高一依序進行,並應行文要求學校端遵守公開授課、備課、觀課、議課及回饋機制的實質內涵,避免造成形式主義;另要求學校成果回報應以典範送件,並以獎勵為主,不採行任何懲處措施。
- 說明
一、課綱納入教師公開授課的規定,曾引起社會爭議,教師專業團體如全教總、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皆持反對納入課綱來規定,而是以教師法修法來規範。
二、音樂、美術及舞蹈之教育皆以公開展示及表演為教學目標,是以公開授課的概念並無不宜,但全面的實施有教學行政安排及小校師資結構分布的難題,所以不應躁進。
- 辦法
- 建請市府教育局重新函文至各校,做好行政規範及指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04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7日以府教專字第108153235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108課綱要求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以提升教學専業能力,建請市府教育局依法從小一、國一及高一依序進行,並應行文要求學校端遵守公開授課、備課、觀課、議課及回饋機制的實質内涵,避免造成形式主義;另要求學校成果回報應以典範送件,並以獎勵為主,不採行任何 懲處措施。」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公開授課的實施,本市以支持陪伴及鼓勵為實施之核心價值,據以符應總綱中所示教師是專業工作者,需持續專業發展以支持學生學習,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二、本市自106~107學年度鼓勵學校進行公開投課試辦計畫,已逐步達到約8成學校參與,而18學年度則持績以「支持獎勵」「培力同行」與「專業陪伴」等面向支持各校實施,鼓勵學校可結合各類型的補助計畫或研究方案來進行,相關表件部份則可由各校依據學校及教師專業發展需求自主決定,並給願意多進行公開授課的老師嘉獎鼓勵,無處罰機制。 三、為支持並提升教師專業成長,本市將持續透過補助教師專業社群運作經費,讓學校能促進學年及各領域教師共同進行備課、觀課、議課專業精進工作,並鼓勵各校結合新課綱策略聯盟工作圈進行跨校社群運作及共備觀議課,未來也將積極整合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培養在地的地方輔導群、輔導夥伴、國教輔導團及課程專家委員協助各校課程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學習社群運作及公開授課的專業支持。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