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12 
來文字號
府衛食藥字第108016914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本市108年度「加強監控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畫」經費新台幣47萬4,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新台幣37萬9,000元;市配合款新台幣9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年8月7日FDA企字第

1071201710E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108年度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7萬9,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9萬5,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196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