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2/12
- 來文字號
- 府衛食藥字第108016914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本市108年度「加強監控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畫」經費新台幣47萬4,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新台幣37萬9,000元;市配合款新台幣9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年8月7日FDA企字第
1071201710E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108年度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7萬9,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9萬5,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2/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196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