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5/13 
來文字號
府觀風字第113062642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年度「交通部觀光署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露營場輔導管理工作-臺南市政府執行違法露營場管理作業修正補助計畫」總經費7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4月2日觀景字第1134000577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總經費為7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市113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市113年4月23日第64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使核定案件各項里程碑達成期限原則,需依交通部觀光署規定期程辦理,以避免補助經費流失。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530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