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4/27
- 來文字號
- 府水保字第105036970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強化土石流防災整備及應變研判計畫案所需經費新台幣45萬元(補助款39萬6,000元、市款5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納入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5年4月1日水保防字第105186524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局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提報105年度強化土石流防災整備及應變研判計畫書,經審查獲同意補助(詳附件一);該局補助88%計39萬6,000元,市府自籌12%計5萬4,000元,總經費45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20日第24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納入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381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