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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蘇秋金、朱正軒、陳皇宇、沈震東、黄肇輝、謝舒凡、李宗霖、楊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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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針對每一棄置案(含髒亂點)在第一時間皆要裝設移動式監視器,避免被持續棄置及監控現場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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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為強化非法棄置管控,針對每一棄置案均將要求管理單位或地主加設監視器以善盡管理之責,對於易屢遭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之熱區,將研議加設移動式監視器以強化監控,自去年至今已於非法棄置熱區運作科技執法架設24點次移動式監視器監控,輔以UAV無人載具巡查,避免被持續棄置及監控現場狀況,減少屢遭非法棄置情事。
二、另本府環境保護局已編列預算建置非法棄置智慧圍籬,規劃於今年試辦本市非法棄置熱區台61線交流道附近架設智慧監控設備,車辨後影像依環管署通訊協定傳至環管署資料庫,環管署透過AI模組勾稽異常清運行為,並於決策中心產生告警,資訊同步提供本府環境保護局查核,以杜絕非法棄置北廢南送發生之可能性,維護環境品質並提升民眾對政府之信任感及滿意度,本府環境保護局已於今年5月底完成3座AI智慧監控設備設置,目前畫面已上線,後續將依環管署通訊協定設定上傳車辨後影像至環管署資料庫,再進行勾稽有否異常清運行為。
三、貴席關心市政及相關環保議題,適時反映民情,併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