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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燕祝、林志聰、李偉智、李鎮國、Ingay Tali穎艾達利、周奕齊、許至椿、尤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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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因應詐騙簡訊滿天飛的情形,應反映中央要國內所有電信業者,仿傚新加坡建構「簡訊發送者身分登記系統」,以更有效保護國人,降低民眾受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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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因應詐騙通訊滿天飛的情形,應反映中央要求 國內所有電信業者,仿效新加坡建構『簡訊發送身分登記系統』,以更 有效保護國人,降低民眾受騙的風險。」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警察局107年至110年全般詐欺破獲率分別為79.90%、 83.03%、99.62%、100%,顯見查緝詐欺能量逐年上升。統計本府 警察局107年1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攔阻件數共計6,525件、攔阻 金額共計新臺幣(以下同)13億7,098萬4,596元;107年攔阻件數 855件、108年攔阻件數921件,109年攔阻件數1,219件,110年攔 阻件數1,633件,107年至110年攔阻詐騙成效逐年上升,110年全 年度金融機構及超商攔阻件數共計921件、總攔阻共計金額4億 2,333萬餘元,為六都最佳。
二、 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臺法字第1110021967號函頒「新世代打擊 詐欺策略行動綱領」,有關堵詐「電信網路」面向,主政機關為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其中已有「防杜境外竄改來話詐騙」、「遏止 人頭門號詐騙工具」、「防杜簡訊業者幫助詐騙及建立惡意簡訊攔 阻機制」等策略,預定每年攔阻惡意簡訊3000萬則,每年人頭門 號停斷話5000門等指標,並採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