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9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沈家鳳、陳怡珍、周麗津、陳昆和、陳秋萍、蔡筱薇、李宗翰 
連署人
李中岑、蔡淑惠、蔡育輝、Ingay Tali穎艾達利、林阳乙、周奕齊、黃麗招、林美燕、李啓維、李偉智 
案由
請教育局盡速協助團膳業者辦理紓困補助。 
說明
  1. 因疫情衝擊,市府宣布高中以下遠距教學延至6月17日,已陸續延長四週,也直接影響團膳業者生計。日前也曾與議會多位同仁,為團膳業者發聲。
  2. 業者的難處在於,長期簽約採購的食材卻無法退費,必須自行承擔。而與學校簽約,暫停實體課程等於讓公司空轉,管銷人事成本也都是沉重負擔。此外,學校團膳午餐業者是專營事業,因稅制要求只能做學校營養午餐。面對疫情挑戰,不能做外帶、不能做促銷,等於不能有其他副業。
 
辦法
  1. 目前中央已備妥3億元經費,「針對食材」做出補助,相關單位可評估設計其他「針對業者」的紓困振興補助。
  2. 據總質詢答詢,中央補助相關事宜,已於6月13號函文到府,5、6月有三個週次可申請,今年額度較高,初估有500多萬補助。這部分請相關單位盡速通知並輔導業者申請。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81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教育局盡速協助團膳業者辦理紓困補助」案,敬答覆如下: 一、鑑於暫停實體授課而衍生之午餐廠商損失為全國各縣市之共同議題,爰本府主動於111年5月30日函請國教署,建議比照中央去(110)年度補助模式酌予相關補助,以協助業者度過難關,並獲教育部支持,已於111年6月13日函頒「教育部111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團膳及食材廠商食材損失費用補償作業須知」。 二、本府教育局已於111年6月15日函知本市所屬學校,以利儘速協助契約廠商申請因防疫措施暫停實體課程及停餐衍生之已備食材損失費用。截至111年6月30日已彙整本市學校廠商申請資料,計11家團膳業者與31家生鮮食材廠商申請補助金額總計765萬6,734元,並於111年7月14日承辦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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