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2/1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25895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113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化資產古物類(D類)-113年度文化資產保存修護及管理維護補助計畫D類-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物普查計畫-「113年學甲慈濟宮列冊文物第二階段調查研究計畫」總經費207萬4,338元(中央補助款124萬5,000元、市配合款62萬2,000元、所有權人學甲慈濟宮自籌款20萬7,338元)其中186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124萬5,000元、市配合款62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文資物字第113300119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207萬4,338元(中央補助款124萬5,000元、市配合款62萬2,000元、所有權人學甲慈濟宮自籌款20萬7,338元)。其中186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124萬5,000元、市配合款62萬2,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2月15日第6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學甲慈濟宮內藏眾多珍貴且具文資價值潛力之文物,本案已先於去年進行文物普查及篩選,並於本年度持續推動二階調研,且中央要求應於今年度(113年)發生權責關係(完成發包簽約),並於計劃期程內完成,又計畫所需執行事項眾多,包括進行田野調查、相關文獻資料蒐集及比對、文物資料建檔及提報等作業,為利計畫推動及順利完成,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3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0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