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2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2/03/1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22228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制定「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本市興辦公共工程,因涉市民權利義務之事項,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地方制度法規定制定。
  2. 本案業經本府101年3月15日第59次市政會議通過在案。
 
辦法
請惠予審議。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併案討論。 二、以地政局版本做為主體討論。 三、地政局版本有關拆遷補償及計算方式請再做具體文字內容修正。 四、李退之議員版本第29條請再修正文字內容後納入自治條例(草案)。 五、修正後之自治條例(草案),詳如附件二,並修正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一、本案併李退之議員提案-法規3號案。 二、法規委員會審議修正版第六條第二項刪除重覆字句。 三、法規委員會審議修正版第十二條第二項修正為:拆除私有土地內未辦水權登記、水權登記已逾期限或未領有免水權登記證明之地下水井,得…給予救濟金。(修正內容詳大會決議-附表) 三、餘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22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10010740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經本府於101年7月11日以府法規字第1010563256A號令公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