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Ingay Tali 穎艾達利 
連署人
邱莉莉、李鎮國、林冠維、王宣貿、余柷青、陳秋萍、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曾之婕、黄肇輝、陳碧玉、曾培雅、陳秋宏、李偉智 
案由
建請市府参考臺北市「U-Sport臺北樂運動政策」,推動本市全民運動獎勵機制,增加市民運動意願,提升市民健康。 
說明
  1. 依據111年運動現況大調查,本市運動人口比率為六都之末,相比110年更加退步,顯見本市在運動推廣上有很大進步空間。
  2. 臺北市推出「U-Sport臺北樂運動政策」開放民眾透過臺北通app或市民服務大平台,登記領取1,500元U幣,可用於折抵臺北市內各區運動中心的入場費,運動還可累積點數參加抽獎,惠請市府參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76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參考臺北市『U-Sport臺北樂運動政策』,推動本市全民運動獎勵機制,增加市民運動意願,提升市民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一、市府為提升規律運動人口,目前執行策略如下: (一) 舉辦全國運動及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等全國性或全市性大型運動賽會,促使民眾更積極地參與不同的體育活動,提升 運動風氣。 (二) 推動12年國教體能檢測活動及校際運動競賽,鼓勵學校重視體能及身心健康情形並活絡學校競賽交流,從校園培養運 動種子,形塑運動文化。 (三) 深化運動i臺灣2.0計畫,內容含括運動課程、體適能檢測、社區聯誼賽、婦女及銀髮族運動樂活、巡迴運動指導團等, 鼓勵市民培養自發、樂活、愛運動的規律運動習慣,打造全齡運動城市。 (四) 極爭取中央補助建設或公私合作優化既有場館設施,增加全民運動館據點,提升運動場域之安全性及舒適性。 二、查「U-Sport臺北樂運動政策」係透過提供免費代幣和集點活動,供市民折抵使用公立運動場館設施或體驗專案運動課程,鼓勵市民踴躍參與活動。 三、本府為鼓勵臺南市民運動,並推廣運動產業,目前刻正著手研擬「臺南健康護照活動」並預計於明年施行,以期能鼓勵及增進更多尚未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市民積極參與運動,逐步達到成為自發性運動人口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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