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連署人
陳皇宇、李鎮國、李文俊、張世賢、黃麗招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說明
為保障各族群之平等運動權及友善空間,使弱勢族群可共同使用舒適、專業及安全的運動環境,用愛帶領這些族群一起到國民運動中心做運動,對於維持弱勢者人際互動、情緒功能及健康活力等,都有實質的幫助,大家一起動起來,健康快樂一起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6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採促參委外方式營運,業者目前配合法規及本府政策提供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及中、低收入戶相關公益時段或票價優惠。 二、另經爭取,本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營運團隊已同意設籍臺南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比照65歲以上一般市民納入公益時段優惠,將盡速公告實施。 三、本局將與本府社會局共同研議如何全額補助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概算相關經費研擬編列方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