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3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 說明
為保障各族群之平等運動權及友善空間,使弱勢族群可共同使用舒適、專業及安全的運動環境,用愛帶領這些族群一起到國民運動中心做運動,對於維持弱勢者人際互動、情緒功能及健康活力等,都有實質的幫助,大家一起動起來,健康快樂一起來。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0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6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採促參委外方式營運,業者目前配合法規及本府政策提供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及中、低收入戶相關公益時段或票價優惠。 二、另經爭取,本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營運團隊已同意設籍臺南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比照65歲以上一般市民納入公益時段優惠,將盡速公告實施。 三、本局將與本府社會局共同研議如何全額補助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國民運動中心使用運動設施費用,並概算相關經費研擬編列方式。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