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5/19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4066820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衛生福利部核定增加本市辦理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經費計新臺幣4,409萬8,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9日衛部顧字第114196083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核定總經費為新臺幣11億1,300萬元整,本市已編列預算新臺幣10億6,890萬2,000元整,不足費用計新臺幣4,409萬8,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申請補助案眾多,故向中央請增費用,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應時效,擬請准予提送市議會審議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4月29日第69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經費為補助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費用,倘墊付案未能通過,將中斷本市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費用,並影響民眾請領補助期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