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案由
建請市政府建立1999高衝突案件標記制度,由主管或專責窗口共同處理高風險陳情。 
說明
  1. 基層公務員在處理1999案件時,常需直接面對民眾情緒性語言、人身攻擊或高壓溝通,若所有電話回覆壓力都由承辦個人承擔,將增加職場壓力與心理負擔。
  2. 針對同一民眾短時間大量陳情、過去通話曾有爭執、涉及裁罰或重大權益爭議之案件,市政府應建立高衝突案件標記制度,讓系統能提醒主管或專責窗口介入,而非讓基層承辦單獨面對。
  3. 建請市政府導入情緒性語言辨識、高衝突案件標記及主管共同處理流程,並建立必要的通話紀錄、案件分級及心理支持機制,保障公務員工作安全與身心健康。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