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5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陳皇宇、吳禹寰、方一峰、Ingay Tali 穎艾達利 
案由
請規劃開闢如說明所載停車場。 
說明
  1. 南區郡南里新都路329巷內之地號新都段444-2、444-8、445-2及445-3等,現為鄰近新興建郡南里之活動中心外之停車場。
  2. 為配合活動中心之靈活運用,並規劃將來計劃道路之闢建,請優先將此停車場之開闢納入整體規劃,以達到完整之地方建設。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27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規劃開闢如說明所載停車場(南區新都段444–2、444-8、 445-2 及445-3 地號等土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查南區新都段444–2、444-8、445-2及445-3地號等土地屬本市南 區停S17停車場用地,產權為私人所有,經初步評估,該用地土地 面積約1,315.76平方公尺,土地取得成本約新臺幣5,500萬元,停 車場闢建經費約200萬元,囿於土地地形限制及考量出入口動線與 車道規劃,初步評估約可提供40席小客車停車空間,單一車席開闢 成本將高達142.5萬元,為顧及地主權益及郡南里周邊停車需求, 本府交通局後續將與都市發展局共同研議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與跨區重劃方式取得停車場用地之可行性,俾撙節財政支出。 二、 為擴大停車供給,本府交通局考量周邊停車需求,將評估先於新都 路與西門路一段周邊劃設路邊停車空間,並俟停車格位使用情形研 議納入收費管理,滾動式檢討周邊停車供需情形;另亦持續與南區 公所盤點周邊閒置公私有土地開闢為臨時路外停車空間,以提供民 眾便利之停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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