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霖
- 案由
- 建請市府未來訂定社宅租金的計算標準應與市價脫鉤,以家戶生活基本需求來設定,方為合理。
- 說明
- 台南市首案社宅將在明年底完工,應避免出現台北市明倫社宅月租四萬的離譜情形。
- 除了參考內政部所擬定租金分級計算方式,建請市府同時針對個別承租者者家戶收入制定租金上限,不得超過承租家戶收入的1/3。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11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0220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未來訂定社宅租金的計算標準應與市價脫鉤,以家戶生活基本需求來設定,方為合理」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住宅法第25條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中央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之。據此,營建署刻正推動「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 二、 有關社會住宅租金訂定,本府刻配合臺南公宅推動進程研擬租金制度規劃,將考量承租者所得狀況及負擔能力、市府財政情形、社政單位政策條件與整體公平性等綜合因素評估訂定。後續將依住宅法精神、中央及其他地方政府操作經驗,會同府內相關單位就財政、社會福利及法制等面向研訂最適的租金制度,以符合公共利益原則,滿足市民大眾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 三、 貴會暨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