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未來訂定社宅租金的計算標準應與市價脫鉤,以家戶生活基本需求來設定,方為合理。 
說明
  1. 台南市首案社宅將在明年底完工,應避免出現台北市明倫社宅月租四萬的離譜情形。
  2. 除了參考內政部所擬定租金分級計算方式,建請市府同時針對個別承租者者家戶收入制定租金上限,不得超過承租家戶收入的1/3。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1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0220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未來訂定社宅租金的計算標準應與市價脫鉤,以家戶生活基本需求來設定,方為合理」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住宅法第25條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中央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之。據此,營建署刻正推動「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 二、 有關社會住宅租金訂定,本府刻配合臺南公宅推動進程研擬租金制度規劃,將考量承租者所得狀況及負擔能力、市府財政情形、社政單位政策條件與整體公平性等綜合因素評估訂定。後續將依住宅法精神、中央及其他地方政府操作經驗,會同府內相關單位就財政、社會福利及法制等面向研訂最適的租金制度,以符合公共利益原則,滿足市民大眾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 三、 貴會暨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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