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3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陳怡珍、呂維胤
- 案由
- 建請消防局賡續辦理義消救災訓練與消防衣補充更新,俾便支援消防協勤,確保本市市民身家財產安全,並減緩消防人力不足問題。
- 說明
一、按本市消防局編制員額1,220、預算員額1,175,
現在員額1,131。按預算員額仍有44員、按編制員
仍89員缺額,現在員額分擔本市消防內外勤業務
之短缺,對各勤務有負擔實為繁重。
二、查本市現有實勤義消1,711(全數約3,555)人,
如能強化救災協勤技能,並配發適足裝備,信能更
發揮協勤外圍其他後勤(及部分配合火場救災)業
務之最大助益。
三、除2016年度針對義消第一大隊進行EMT訓練外,
經本席提議復於2019年7月間再開訓練課程,66
員受訓40員結訓,對各大隊(分隊)之救災人力
應有實際助益。建請消防局按需求賡續辦理施訓課
程為妥。
四、另查義消人員之消防衣目前僅1,394套,裝備率
81.47%,七個大隊(扣除直屬隊)62分隊中仍有
32隊消防衣未足編。雖僅部分義消人員配合進入
火場協勤,然為便不時之機動需求,建議仍能按實
勤義消員額備足,俾便保障義消人員救災安全、發
揮協勤之力。
- 辦法
- 詳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7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11585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30日府警預字第1081527252號函復: 一、有關本府消防局義消訓練,義消救災訓練除每月由各分隊辦理常年訓練強化義消人員救災能力外,而且不定期由各大(分)隊辦理專業訓練例如:水域救生、車禍救助、山域搜救訓練等各項訓練,使協勤救災之義消免於災害的威脅,以維護救災義消個人生命安全。另義消救護訓練於108 年 7月份辦理義消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並預計於 109年視情況辦理義消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初訓及複訓,以加強救護義消在救護協勤時安全性,並同時保護市民生命安全 二、有關義消消防衣裝備,本府消防局除現有 1394 套外,已於 108 年度增購 133套,並於108 年 12月 16 日驗收通過,將配發各單位供義消協勤使用。鑑於義消救災訓練的時數與強度仍與消防人員不同,考慮義消救災安全,故義消救災仍以外圍協助為主,僅部分義消人員配合進入火場協勤。消防局在採購消防衣裝備時,亦會調查各單位實際需求,並依實際需求及單位轄區狀況予以配發。消防局仍會爭取經費,以補充及汰換義消消防衣裝備,以維護義消救災安全。 綜觀上述本府消防局為維護義消救災人員人身安全,仍持續檢討裝備器材保養與維護,再次感謝貴席提出關心與建言,本府謹致謝忱。
一、108年11月4日府消秘字第1081284778E號函復。 二、茲就義消消防衣裝備,除現有1,394套外,108年度增購133套並配發各單位供義消使用;另有關義消救災訓練,本府消防局每月辦理4小時常年訓練與專業訓練,其中包括各項救災、破壞、救護器材的使用,協勤救災、救護注意事項。 三、鑑於義消救災訓練之時數與強度仍有別於消防人員,故義消救災仍以外圍協助為主,僅部分義消得配合進入火場協勤。辦理採購消防衣裝備時,亦會調查各單位實際需求,並依據單位轄區狀況予以配發。本府消防局將持續爭取經費,以補充汰換義消消防衣裝備,以維護其救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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