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3/28 
來文字號
府原綜字第11104185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核定本府「111年度補助地方政府僱用原住民文化館策展規劃解說員計畫」,經費54萬6,000元(市配合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11年1月4日原民發文字第1100010804號函及111年2月16日原民發文字第111000098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及第45點第3款等規定辦理。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165萬5,364元整(中央補助款110萬9,364元、市配合款54萬6,000元)。其中,54萬6,000元(市配合款)未及納入本(111)年度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3月15日第5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557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