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蔡淑惠、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權責單位,解決私有土地問題,將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之擋水護欄完整施作,方能達到防水之效能,且改善堤岸道路交通問題。(第二次提案) 
說明

一、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在98年八八水災後,(原)台南縣政府於永安橋以南施作擋水護欄,卻在永康區鹽行段82、83地號處,因私人土地未徵收,留下一段40公尺左右之缺口(且該段道路縮小為單行道),造成鹽水溪洩洪出口,直接沖入鹽洲里社區;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二、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車輛極多,車速極快,該段道路係堤岸道路瓶頸,車輛行經該處時,險象環生,易肇事故。

三、經邀請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市府水利局、工務局、永康區公所等單位會勘,皆表示其非主管單位,造成無人可管、無人負責的無政府狀態。

 
辦法
建請市府儘速釐清主管單位,改善擋水護欄缺口,及拓寬該段道路,解決民眾防洪及交通問題。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473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8月15日府水養字第1060836134號函復: 一、本案水利局業於106年7月12日召開「鹽水溪堤防範圍內私有土地用地徵收範圍研商與確認」會議,有關豐化橋以下至安平出海口為48至52年間鹽水溪堤防整治範圍,認定未曾辦理用地取得,並發函至各相關用地需求機關。 二、有關建請本府權責單位,解決私有土地問題,將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之擋水護欄完整施作,該地段係位於鹽水溪旁,將儘速函請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主政。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