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1/26 
來文字號
府地農字第113241869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補助辦理114年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補助計畫,所需經費30萬元(中央補助款24萬元,地方配合款6萬元),因未及納入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113年10月24日地工村字第113163656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考古遺址地表調查所需經費30萬元(中央補助款24萬元,地方配合款6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1月19日第67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本案學甲區大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工程設計階段即應配合辦理文資考古遺址地表調查,現階段刻正辦工程設計之基本設計階段中,預計於113年底前送內政部審查,為避免影響後續中央審查期程及重劃工程發包施工作業預定期程,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財經第3號案.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2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26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