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洪玉鳳 
連署人
李文俊、曾培雅、王家貞、林燕祝、杜素吟、盧崑福、尤榮智、林阳乙、蔡秋蘭、方一峰、李鎮國、周奕齊、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機關用地給長樂所蓋新廳舍不要變更。 
說明

一、現有長樂所房舍老舊基地又小,即使花錢整修也不敷未來使用,徒然浪費。西湖里西湖街社區活動中心,'機c1'成光段254地號0.27公頃機關用地適合新蓋長樂派出所廳舍以維護當地急速增加的人口治安,千萬不可如目前公佈的中西區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此機關用地變更。

二、請警局針對派出所管轄區域範圍,重新適當調整。海安所:3里、9467人、警力20人(編制20人),長樂所:5里、24722人、警力18人(編制19人),中正所:3里、9694人、警力23人(編制26人),尤其是中西區有32000户,長樂所所轄的西賢西湖2里就佔4200户,請務必通盤檢討派出所管轄區域範圍。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5 
審查意見
一、照案通過。 二、保留原分區。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90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27日府都綜字第1081499040號函復: 一、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是現階段市府施政重點,目前刻透過各計畫區定期性通盤檢討與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規劃辦理專案通盤檢討,維護民眾權益。 二、本次檢討係針對沒有使用需求的公共設施用地,依內政部變更作業原則辦理解編。機C1 用地經里辦公處反應建議設置派出所後,已於12 月4 日函請警察局評估用地需求說明,將併同納入專案通盤檢討提交各級都委會予以參考審議,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旨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三、承蒙貴會對於地方發展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