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政府督導各警分局、派出所,設置民眾洽公停車位,以提升便民、親民形象。 
說明
民眾如有必要至各警察單位洽公或報案,常有車位難尋之苦,在不得已的情形下違停,實令民眾有苦難言。建請警察局督導各警分局、派出所,設置民眾洽公停車位,以提升便民、親民形象。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1233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2月24日府警後字第1101507466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路邊停車場設置及廢止作業要點第3點,路邊專用停車位可設置之種類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警車專用停車位、貨車卸貨專用格位」等3類,並無民眾洽公停車位類別;本府警察局為提升警察便民、親民形象,民眾洽公汽機車停車位均設置於本局各單位駐地範圍內。 二、本府警察局除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等16個單位(如附表),因駐地腹地空間不足,無法設置外,餘均已於駐地範圍內擇定適當位置設置。 三、另本府警察局各警察分局已於網站公布各警察單位駐地附近之公、私有停車場位置,以利洽公民眾查詢停放車輛使用。 
回覆附件
臺南市政府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