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0 
來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304123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13年度「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35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2月7日內授國計字第113080121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計畫核定經費新臺幣135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經常門126萬1,000元,資本門8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5日第63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為辦理113年度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並加速清查未辦結變異點案件及提升違規案件處理效率,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附件-財經第1號案.pdf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05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389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