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4/03/20
- 來文字號
- 府地用字第113041230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113年度「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35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3年2月7日內授國計字第1130801213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 本案相關說明:本計畫核定經費新臺幣135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經常門126萬1,000元,資本門8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5日第63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為辦理113年度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並加速清查未辦結變異點案件及提升違規案件處理效率,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附件-財經第1號案.pdf
- 一讀日期
- 2024/04/19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5/13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5/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6/05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389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