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蔡淑惠、王家貞、杜素吟、洪玉鳳 
案由
請臺南市政府設置臺南市議政史料館並將現使用會址(舊市議會--原臺南州會)恢復水電供應,尊重民主議會歷史文化在臺南市發展自治的歷史紀錄。 
說明
臺南市歷屆市議員協進會目前使用舊市議會會址『見證日據與光復初期地方自治』,但會址現況被市府文化局斷水斷電。為保存地方自治臺南市行使民主機制的歷史文化,諸多議員建議保留舊市議會供座文化歷史的一部分,見證臺南市民主政制發展,建請市政府循程序將舊市議會--原臺南州會設置為臺南市議政史料館供臺南市歷屆市議員協進會推動議政紀錄使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12/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2/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1/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916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年2月5日以府文秘字第1050130855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貴會第2屆第3、4、5次臨時會議員提案(教育第4號案)答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05年1月6日南議教育字第1040009168號函。 二、貴會已於105年1月15日召開「商討臺南市議政史料館原議會大樓管理會議」結論如下: (一)舊市議會因原址老舊及建物安全考量計劃進行整修,已向中央爭取補助,未來再利用方向尚未確定,俟整修完成後,再研議作何使用。 (二)整修過程建議由議會邀歷屆議員協進會共同參與。 (三)整修期間希將目前協進會資料先行移往適當處所或新營舊縣議會繼續展出,以利民眾參與,亦可形成觀光景點。

市府執行情形: 一、 105年2月5日府文秘字第1050130855號函復。 二、 貴會已於105年1月15日邀集本府文化局召開「商討臺南市議政史料館原議會大樓管理會議」,結論如下: (一) 舊市議會因原址老舊及建物安全考量計劃進行整修,已向中央爭取補助,未來再利用方向尚未確定,俟整修完成後,再研議作何使用。 (二) 整修過程建議由議會邀歷屆議員協進會共同參與。 (三) 整修期間希將目前協進會資料先行移往適當處所或新營舊縣議會繼續展出,以利民眾參與,亦可形成觀光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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