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9/05 
來文字號
府農漁字第11320260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農業部漁業署核定本府辦理「北門海埔養殖區一中排及四中排護岸加高工程」等2件工程及監造案,總經費新臺幣7,630萬9,037元(中央補助款5,951萬9,529元,本府配合款1,678萬9,508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6,915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5,393萬6,000元,本府配合款1,521萬6,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3年7月16日漁六字第1131564321號函及農業部漁業署113年8月21日漁六字第113156481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9月5日第6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因補助單位農業部漁業署要求於113年發生權責,並於114年度如期執行並完成驗收結案作業,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於114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5-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0/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0/2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0/2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字第 113000923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